有民眾直擊,為了取締交通違規,有員警躲在高架橋下的柱子後方,拿著相機拍照,被質疑是在「偷拍」,對此警方表示,只要員警穿著制服,在公共場所,沒有拿任何道具遮蔽掩飾,就不算是「偷拍」,完全符合正常執勤規定。
開進高架橋下停車場,準備停車,這時看到牆柱旁,怎麼躲著一個人,手中還拿著一台相機,對著下方道路猛拍。民眾:「以前就講說(偷拍)不可以啦。」
把鏡頭拉近一點,發現這名男子,當時身上穿著警用制服,騎乘的是偵防機車,躲在牆柱後方拍的就是這一條民生路,因為路口就是新埔捷運站,很多計程車為了載客,違規停在公車專用道上,或是交通尖峰時間,許多車子違規左轉,員警特別選了一個最佳地點,拍攝違規車輛,但因為拍照時,不時東張西望,就怕有人發現他,鬼鬼祟祟行為,不免讓民眾質疑,是否在「偷拍」。
新北市交通大隊副大隊長謝龍富:「所謂的隱匿式執法,警察同仁有穿著制服,錄影設備或照相機設備來拍取違規行為的,也是符合我們執勤的一個規定。」
強調只要有穿制服,在公共場所沒遮蔽物,就不算「偷拍」,但如果換個場景來看,站在對街,往橋上看,員警「拍照」的動作,怎麼看,難免讓人覺得就是在「偷拍」,而類似情況引起爭議的,不只有這一個,像是開偵防車,停在橋上抓違規,但必須在100到300公尺內設置警告標誌,警方說,否則這就算是「偷拍」是違法;或是為了抓違規,爬到電子看板高架,躲在高架橋上的隔音牆內拍照,也屬於違法。
另外雖然穿著制服,但利用地形、自製遮蔽物掩飾,不被人發現,這也不行;為了抓違規,警察紛紛出奇招,民眾還是乖乖遵守交通規則,才不會吃上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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