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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重開羈押庭 阿扁到場等宣判


發佈時間:2008/12/18 14:25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身陷弊案遭起訴的陳前總統無保釋放,特偵組提出抗告成功,高院發回地院更審,下午2點半重新召開羈押庭,而阿扁也如期出庭,並提前10多分鐘來到地院等候判決。

下午14:17分,陳前總統的座車來到台北地方法院,在律師、國安局隨扈的陪同下,一路和支持者握手致意,即便一旁也有抗議民眾嗆聲,不過,陳前總統的好心情絲毫未受影響,隨即步入地院等候,聆聽判決。

羈押庭一開始,針對先前周占春法官認為,陳前總統因為有隨扈陪同,所以並沒有逃亡之虞,檢察官林嚞慧認為,扁家會把這麼多的錢匯往海外,就是希望有朝一日能夠出國,跟家人共享這筆錢。

另外隨扈部分,林嚞慧也舉出幾項事證,特偵組在7月24日首度傳喚陳前總統的時候,陳前總統希望外界不要得知,所以他並未攜帶隨扈到場,以及日前黃姓少年替陳前總統占卜時,同樣沒有隨扈在側,因此陳前總統是有能力支開隨扈的。

另一部份,林嚞慧也提出陳前總統仍有滅證的理由,像是當初陳前總統由前調查局長葉盛茂得知洗錢情資後,立刻交由前總統府資政吳澧培,作為拚外交的資金,足以證明陳前總統有滅證的可能。

至於串證部分,林嚞慧表示,當時陳水扁為了掩飾吳淑珍犯行,要馬永成和林德訓兩個人一肩扛下,並要他們謊稱是所謂的機密外交,就算當時馬永成已經離開總統府,但還是基於壓力下做了偽證,3人在收押之後才陸續將真相供出,因此林嚞慧認為,陳前總統遭到釋放之後,陳鎮慧、馬永成、林德訓3人,可能基於壓力又會再更改證詞。

檢察官李海龍也提出幾項論述,他認為前總統陳水扁,利用不當的法律程序干擾法律辦案,例如請張瑋津女士協助,利用法會見面的時間接近朱朝亮檢察官,就是要造成外界對檢察官有不好的印象,擾亂司法偵辦。

李海龍也提到,陳鎮慧、林德訓、馬永成、吳景茂4人的律師,都是由扁辦來聘請的,當初陳鎮慧在法庭上希望律師不要在場,希望單獨訊問,就是因為認為由陳前總統辦公室所聘請的律師,並沒有幫忙提供有力的論述,反而比較有監視的意味,因此足以證明陳前總統獲釋後,可能會造成相關證人的心理壓力,進而可能翻供。

基於以上幾個部分,檢察官認為陳前總統仍有逃亡滅證串供的可能,希望法官能夠重新判決,將陳前總統裁定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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