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昨天舉行記者會,清楚交代扁家海外資產情資公文的流向,並且坦承曾經告訴「情資」給前總統陳水扁,外界質疑利用報告情資,而非呈送公文,規避公文罪嫌;不過委任律師說,重點在於職責,調查局長有報告元首國家安全的責任,這部分模糊空間,還有待司法認定。
舉行記者會,葉盛茂誠實面對司法,現在不僅隱匿公文罪被起訴,還因為坦承向前總統陳水扁,2次報告情資,一次交付文件,可能再被檢方以洩密罪起訴,會不會認罪協商,律師說不排除這個可能。
葉盛茂辯護律師杜英達:「因為我還沒有閱到卷,所以任何可能性都會存在,我是基於這樣的立場表示。」
回答問題清楚,他是葉盛茂的律師杜英達,他在擔任檢察官時因為偵辦瑞仁國票案,成為檢方系統的明日之星,還曾經為台北大學弊案的香港富商林百欣、新瑞都案被控白手套的李明哲、還有涉嫌背信詐欺的前立委羅福助辯護,而在法界名聲響亮。
記者會上,葉盛茂閉口開口都說,跟陳水扁報告的是情資,外界懷疑他鑽研字句,意圖脫罪,律師杜英達說,「情資」2個字不是重點。
杜英達:「物品到底是公文還是情資,我覺得在這個案子裡面,沒有這麼大意義,會跟調查局的定位會有一點關係,因為調查局也接受檢察官的指揮,來偵辦刑事案件,情資等不等於刑事案件的證據,我想這個是很清楚的。」記者:「對官司是不是不太樂觀?」杜英達:「不會,不會,我還有很多答辯空間。」
為了在公文罪和洩密罪上,尋求一個有利的辯護空間,檢察體系出來的杜英達,和熟悉調查程序的葉盛茂,似乎對未來的辯護策略有了大抵方向,到底會不會被定罪,恐怕還得由法官來定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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