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曾小姐,上個月到牙醫診所應徵助理,上班4天後,疑似被告知身高只有146公分,無法順利操作X光機,將她解雇;曾小姐認為受到身高歧視,不過醫生澄清,因為她對機械操作不熟悉,學習能力不足,才會請她離開。
曾小姐24歲,身高146公分,身形嬌小,日前到牙醫診所應徵助理,結果只正式上班4天,遭到解雇,她質疑診所就業歧視。曾小姐:「你在試用期或者是面試的時候,都已經發現的事情(身高146公分),不會因為我工作4天長20公分。」
曾小姐說,曾經在美國和台灣,從事加油站員、餐廳服務生等等,有6年工作經驗,都不曾因為身高造成工作不便,更沒有遭到歧視,牙醫診所面對這種指控,院長特別澄清。
牙醫診所郭醫師:「如果是因為身高的問題,我就不會僱用她了,當初是看她還滿積極的。」
醫生說,助理如果太矮,不方便操作X光機,不過也願意給她機會,但是因為曾小姐對機械操作不熟悉,學習能力和親和力不夠,才會請她離開,絕對不是因為身高問題。
郭醫師:「她把我們的『牙科手機』泡到水裡,這是絕對不能泡在水裡的,可是這方面我也沒有打算求償。」
雙方各有立場,目前勞工局已經介入調查,如果真的是因為身高問題,解聘員工依照就業服務法,將可開罰30萬到1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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