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日籍商人4年前在台灣搭客運,途中想上廁所離開座位,沒想到司機緊急煞車,造成他摔傷脊椎、四肢癱瘓,商人憤而求償4千多萬,如今判決出爐,法官認為乘客在行進中的車上行走,要負一半責任,所以判客運和司機連帶賠償768萬。
TVBS記者劉松霖:「當時這名日籍乘客從樓梯上面走下來,正要去上廁所,當時他一手握住扶把,另外一手要去開廁所門,這時候司機突然緊急煞車,造成這名乘客衝撞行李箱隔板,四肢癱瘓。」
受傷的日籍商人已經回日本復健,他控告司機業務過失,求償4200多萬,纏訟4年,判決出爐!法院認為,乘客必須自負一半責任,判客運和司機連帶賠償768萬,他的台灣友人說,很難接受。
癱瘓日商台灣友人:「(日商)全癱還是沒辦法復原,一點都沒有進展嘛,這部分我們建議他提起上訴,要50%的與有過失是不合理的。」
判決書指出,原本合理賠償金額是1536萬,但法官認為,乘客在移動中的車輛上行走,也應該要注意安全,所以賠償金必須折半,但這個結果,客運公司也不滿意。客運公司法務經理:「這部份不是他(司機)可以預知的,其實對我們來講,覺得非常不公平。」
客運公司表示,事後這名司機因為有案在身,公司無法再續聘,已經離職,賠償金將由公司全權負責,但這個判決結果,雙方都不滿意,將提出上訴,只是不管最後的結論是要賠多少錢,已經無法挽回癱瘓日籍商人原有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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