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指控,其實在暴力衝突發生之前,他們就已經報案,請求警方協助,但是警方卻在將近半個小時之後才趕到,即使到場了,也從頭到尾,沒有辦法控制場面,讓暴力衝突持續發生,沒有要求支援警力,被害人指證歷歷,警方澄清是因為對方人多,已經進一步蒐證,要將這一夥人提報流氓。
臉上黑一塊,紫一塊,右眼紅腫,嘴角還有傷痕,被害人控訴,早在案發前半個小時,就已經報案,卻等到被打在地上,不省人事,才看到員警上門。被害人黃先生:「我們3點15分就已經報警,3點45分的時候警察才來,來的時候,我們是在警察面前被打的。」
凌晨3點40分,發生第一波衝突,10多名疑似幫派份子,見人就打,過了3分鐘,警方到場,不過這些人似乎已經失去控制,照樣大打出手。
一直到3點50分,這群人才慢慢離開,從頭到尾,只有4名員警在現場,負責拉人,完全看不到公權力。北市松山分局分局長黃嘉祿:「店家質疑我們警方,可能作為比較軟弱,我們會檢討改進。」
警方說會檢討改進,如果有違法一定嚴辦,絕對不會軟弱,打人嫌犯,陸續被約談到案,而且依傷害罪移送法辦,警方說,他們還會繼續蒐證,不排除提報流氓。
只是再看看這個畫面,員警到場,被害人還是拉到馬路上痛扁一頓,警方強制作為,似乎比繼續蒐證來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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