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馮滬祥涉嫌性侵菲傭案,一、二審都判刑4年,上午高院更二審宣判,雖然審理期間,李昌鈺曾以傳真作證,指菲傭內褲上的體液可能是加工塗抹,但法官不採信,審理後判決馮滬祥性侵有罪,判刑1年,減刑為6個月。
前立委馮滬祥:「我的清白還沒有百分之百平反,尤其這個案子我完全是被冤枉的,特別是這個菲傭自己已經承認是誣告了,透過菲律賓的總統府,把她的供詞給了我們的司法單位,然後李昌鈺博士也透過鑑定,講這個案子根本不應該成立。」
馮滬祥大聲喊冤,強調自己絕對沒有利用權勢,性侵菲傭,絕對會上訴到底;雖然他日前請來國際鑑識專家李昌鈺,替自己作證,質疑菲傭衣褲上的精液是對方自己塗抹上去,而且精斑的面積卻相同,並不符合常理。
不過法院找的2個鑑定單位,分別是調查局和台大醫院,結果是無法研判,換句話說,也沒有證據能證明,菲傭事後加工誣陷因此對馮滬祥判刑1年,減刑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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