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一名在國家音樂廳任職的一位小姐為了減肥,跑到知名的楊氏診所拿藥,但她服用4個月的藥物後狂瘦25公斤,卻突然在家裡暴斃,檢察官調查後認為,診所醫師和藥劑師涉嫌醫療過失,昨天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將兩人起訴,女子家屬也對診所求償693萬。
照片中張楊小姐,似乎因為成功瘦身笑得很開心,因為和減肥前比起來,至少減了10公斤,但連續吃了4個月的藥後,體重從80減到55公斤,突然在家裡暴斃,檢方經過3年的偵查,認為開藥給張小姐的診所醫師,和藥劑師涉嫌醫療過失,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兩人。
楊氏診所醫師林紹安(2006.11.30 ):「她有肥胖症連帶其它疾病,我有交待她不要吃太多,她回來跟我反應,她說的問題我覺得都滿好的。」
儘管當時診所提出聲明,沒有用藥疏失,但檢方認為,醫師發現女子血糖和三酸甘油脂偏高,不但沒有追蹤治療,反而開了多種含有,中樞神經興奮的減肥藥給女子服用,而且藥袋上也沒有標示藥物副作用,造成張姓女子服用後心律不整,中毒死亡。
死者家屬(2006.11.30):「第一時間當然很震驚,事後會懷疑沒有聯絡,是不是減肥減過頭。」
事發當時,家屬直覺和吃減肥藥有關,如今法醫透過解剖遺體,釐清事情真相,被害人家屬也決定對診所提出693萬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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