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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一線間】買兇殺大伯圖謀千萬 警智擒孕婦


發佈時間:2013/01/06 20:43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民國95年1月,雲林縣麥寮鄉傳出一起割喉棄屍命案,死者官姓男子遭人亂刀砍死,警方原本以為是討債殺人案,但抽絲剝繭案情卻出現驚人大轉彎,沒想到死者的弟媳婦,為了圖謀千萬保險金,花200萬雇用殺手,將大伯活活砍死,更讓人驚訝的是,死者弟媳婦當時已經懷有7個月的身孕,大腹便便的女子,竟然策劃這樁謀害親人的可怕案件,警方如何偵破這個案子讓兇手現形,來看我們的深入報導。

雲林縣麥寮鄉的台17線公路,白天多半是砂石車、卡車等大型車輛通行,因為道路兩旁幾乎沒有商家,入夜之後,人車更是稀少,尤其是高架橋下方的橋墩空地。民國95年1月4日,就在這處昏暗的橋墩空地上,有人發現一具男屍,當時目擊的開車民眾還以為是車禍肇事逃逸,趕快向雲林縣台西分局報案轉場。

但檢警到現場勘驗,卻發現死者雙眼瞪大臉部,表情既痛苦又恐懼,上半身赤裸滿是乾涸的血跡,頸部以及右肩膀還有明顯刀傷,而喉嚨的兩刀更是他的致命傷。時任雲林台西分局小隊長林水木:「致命傷都是在脖子,那個氣管還有脖子,整個都快斷了。」

疑似死者穿的藍格子上衣,也同樣沾滿血漬,破損掉在距離屍體不遠的地方,這當然不會是一起單純的車禍意外,而是一樁兇殘的殺人命案。雲林台西分局偵查隊長官永興:「他那個頸部,那個殺的快斷掉了,滿身都是血,死狀很慘。」

家屬到橋下認屍,痛哭不已,確定死者就是家住嘉義縣太保鄉,今年38歲的官姓男子,現場血跡斑斑,路過民眾一度以為是車禍,沒想到竟然是一起兇殺案。死者家屬:「幫幫忙快一點,幫我們找出目擊者,他說有一台TOYOTA的車子。」

天亮了的案發現場,儘管在檢警法醫勘驗過後,已經稍加清理,官弘哲的遺體也被送往殯儀館,但地上留下的一大灘血跡,仍然怵目驚心,可想而知官弘哲當時遭人活活砍死,失血過多而亡的痛苦慘況。新聞片段:「由於死者有毒品前科,而且目前正在假釋中,因此,檢方不排除可能和毒品交易所引起的糾紛有關。」

警方同時從好幾個方向來進行調查,包括案發現場四周的路口監視畫面,對照可能的案發時間,試圖找出有經過的可疑車輛,另外從官弘哲的通聯記錄,以及訪查家屬要了解死者生前去了哪些地方,或者和誰見過面。

當時,官弘哲的弟媳婦沈秋香向警方表示,她的大伯假釋出獄回來之後,曾經跑來向她借過錢她告訴官弘哲,同個村子裡,有一名也姓官叫做官連崑的男子欠她錢,她跟大伯說只要跟她一起去討債,就可以把要回來的錢借給他。

除了掌握到這個線索之外,警方全面清查案發現場附近的路口監視器,果然發現,這部登記在官連崑名下的豐田轎車,曾在案發的前後經過現場,被監視器錄到了車牌。官永興:「那警方就在,多次路口調閱路口監視器,然後就發現兇嫌的那個車子,有被監視器錄到,那有調到兇嫌所駕駛的那個車子的車號。」

警方循線找到這部轎車,也在車上採證發現了28個血跡點的反應,官連崑涉案的程度大大提高,但這個時候,官連崑卻早就已經不知去向。

後來,警方查出,原來官連崑在案發之後,就躲往花蓮縣壽豐鄉的山區藏匿,由於附近地形崎嶇偏僻,而且人煙罕至,為了避免行動曝光打草驚蛇,警方採取守株待兔的策略,埋伏了將近4個月,才終於等到官連崑現身順利將他逮捕。嫌犯官連崑(95.4.16):「我就跑過去,跑過去那邊。」

新聞片段(95.4.16):「50歲兇嫌官連崑帶著手銬腳鐐,在警方戒護之下,來到雲林麥寮台17線一處高架橋下,這裡就是兇嫌當時殺害死者的現場。」

辦案員警(95.4.16):「你怎麼追、你怎麼追?」嫌犯官連崑(95.4.16):「在那邊就吵架了啦,你們都問我說有幾個人殺他,我就跟你們說真的,只有我一個人啦。」

新聞片段(95.4.16):「這起兇殺命案,地上還清晰可見當時死者遺留下來的血跡,兇嫌原本狡辯是自己犯案,行兇後就棄屍,不過警方查出真相,卻相當的驚人。」

原本警方只認為這是一樁討債殺人案,但著手調查卻越查越深,除了發現死者官弘哲罹患口腔癌,調閱官弘哲的投保資料,更赫然發現他有千萬保險金的身價,受益人是他弟弟,而勸他買保險的,則是他的弟媳婦沈秋香。案情偵辦到此,檢警開始懷疑,官弘哲遭到官連崑亂刀砍死,恐怕不是債務糾紛這麼簡單而已。

官永興:「他雖然說坦承他有殺他,但是沒有講出動機,那我們是研判說,他可能有幕後教唆,後來我們有跟他講說,你沒有講出你這個犯案的動機,一定有人教唆你,你要老實講,不老實講這個是重罪,那可能你要全部,你要擔這個重罪。」

在偵訊的過程當中,由於辦案人員直接點名沈秋香,讓官連崑以為沈秋香也已經認罪了,於是供出整個作案經過,坦承殺害官弘哲的真正主謀,就是官弘哲的弟媳婦沈秋香,而當時的沈秋香,懷有7個月身孕。新聞片段(95.4.16):「31歲的沈秋香長髮及肩、臉型豐腴,她懷胎7個月即將迎接新生命,但卻心狠手辣策劃殺害親大伯,親朋好友得知消息後都不敢置信,非常的震驚。」

鄰居:「感覺她古意古意(老實),我怎知道她會不會做這種事情,人我們怎麼想得到。」

警方傳喚沈秋香到案,一開始她態度相當不配合,還指稱是官連崑惡意陷害,直到警方提出通聯紀錄這些相關證物,沈秋香眼見無法抵賴,只好坦承犯行,原來沈秋香因為積欠2百萬卡債,為了還錢,竟然把邪念歪腦筋動到了自己先生的親哥哥身上。官永興:「這死者去找這個沈秋香,他跟她講說,他這個月內有一個噩運,也有口腔癌,然後請她去找保險公司來投保,那沈秋香知道這件事情,就覬覦他的保險金,因為看他也口腔癌,可能已經活不久了,就覬覦這個保險金,才犯下這件案子。」

從民國94年的10月份開始沈秋香分別向10多家保險公司,替已經罹患癌症的大伯官弘哲投保癌症險,但受益人卻都填自己的先生,因為她之後要想辦法殺害大伯。鄰居:「我聽了會怕,有可能這樣喔。」記者:「他們兄弟應該是感情不錯吧?」鄰居:「對啊,兄弟應該不錯啊。」鄰居:「再怎樣我都不相信,是今天看了報紙才知道,不然怎麼可能相信,因為他們兄弟很好啊。」

沈秋香為了圖謀1千4百多萬元的保險金,她以200萬的代價教唆同樣欠了一屁股卡債的鄰居官連崑當殺手。官永興:「兇嫌沈秋香就是假借,人家欠他一筆20萬的債務,要到台中去討債,把這個死者約出來,然後買了、預先買了一杯木瓜牛奶,裡面加了鎮定劑給他喝,那車子開到中途的時候,她就下車,這個沈秋香沒有去。」

心狠手辣的沈秋香,下藥意圖迷昏自己的大伯不說,還要官連崑把官弘哲殺了之後,棄屍馬路製造成是車禍意外,或遭人強盜洗劫的殺人案件。官永興:「兇嫌就是載那個死者到案發的地點,等紅綠燈的時候,從胸部及腹部刺傷2刀,然後那個死者就開車門奪門而出,那兇嫌就追上去殺紅了眼,再刺殺4刀,直到他倒地不起,然後兇嫌就駕車逃離現場。」

TVBS記者秦綾謙:「一方面是自己慘死的親哥哥,而另外一方面卻是最親密的太太,死者官弘哲的弟弟,來到警局他得知,沒有想到竟然是他的太太教唆外人,來殺害自己的哥哥,他心情之複雜,可想而知。」

最後,警方因為查無官弘哲弟弟的涉案證據因此不予起訴。官永興:「沈秋香說他丈夫完全都不知道,所以這個最後她先生也沒有這個案子,也沒有捲入啦。」

但官弘哲的弟媳婦沈秋香勾結外人殺親人,而殺人的官連崑謀財害命、手段兇殘,2人都被最高法院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定讞,孕婦沈秋香所犯下的人倫悲劇,不但毀了自己和她的家庭,對她腹中胎兒來說,無疑是最壞也最糟糕的胎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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