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徵收汽車燃料費,一錯再錯!除了因為人工計算錯誤超收11億,會在7月份退款,現在又被揪出,交通部採用「30年前」的油耗值徵收汽燃費,當時1公升的油耗標準訂在7公里,現在新車性能更好,平均可以跑到「10公里」,這份過時的油耗標準,比經濟部的版本少了2.2公里,導致一輛2000c.c.的自小客車,每年會被多收1830元的汽燃費;此外,行政院決定推動汽燃費「隨油徵收」,但對於可能出現的農漁業用油如何退差價,以及可能引發地下油行盛行的問題,都還在研議配套措施。
中古車行業者張棣鈞:「現在的噴射引擎,是霧化、噴出去,它的效力比較高(油耗低),近年的(車種)跟10幾年的比較,大概1公升(油耗值),最少可以差1、2公里是沒有問題。」
一樣的排氣量,新車、老車油耗大不同,但繳交「汽車燃料稅」的標準,30年來沒有改過,交通部A錢,汽燃費一錯再錯,自小客車駕駛被政府A走的幅度,大約在20.6%到43.6%,平均一台車每年被「超收1千元」。
民眾:「很誇張啊,現在我覺得多收100元,我覺得都很誇張,何況是1000元。」記者:「燃料費單子來了你會看嗎?」民眾:「不會,就是該繳多少、就繳多少。」
以排氣量1801到2400c.c.的自小客車來算,30年前,交通部訂定的油耗值是1公升跑7公里,汽燃費收6180元,經濟部則是規定,1公升沒有跑9.9公里不能賣,所以只能收4350元,等於超收1830元。
30年沒改的「汽燃費」標準,害700萬名車主平均都被超收1千元,交通部承認標準「過時」,卻因為正在規劃「隨油徵收」,這些年採用舊標準多收的錢沒打算退還。
至於因為人工計算錯誤溢收的11億元汽燃費,7月開始可以陸續拿回來,車輛年份在1995年之後,而且還在「使用中」,大約有218萬車主,會直接從汽燃費裡面扣除,如果是過戶或報廢的,大約有436萬車主,7月接到通知後,要去監理所辦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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