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發生一起爸爸報警抓兒子的案件,蘆洲分局接到一名詹姓男子報案,說自己的名貴休旅車不見了,原來小偷不是別人,正是自己的獨生子,他偷走老爸的鑰匙,把車開到南部玩了2個月,雖然警方表示,親子之間的竊盜屬於告訴乃論,可以不必告,但心灰意冷的父親,仍然報警要求警察把兒子帶走,依竊盜罪嫌移送法辦。
詹先生辛辛苦苦賺來的血汗錢,就成立這家不動產服務工會,專門幫人代辦勞健保和汽車保險,某天他發現自己的名貴休旅車不翼而飛,以為被小偷偷走,後來才發現原來是29歲的獨生子,偷偷開走他的名貴休旅車,跑到南部玩了將近2個月,錢花光了才回家。
父親看到兒子一進家門,氣得立刻報警,說是要抓小偷。蘆洲分局偵查隊副隊長張俊明:「親屬間的竊盜案件,是可以不用提告,因為他爸爸很生氣堅持提告,所以我們只有隨案移送。」
離譜的是,到了警局他並沒有因此反省,反而態度吊兒郎當地向警方炫耀老爸很有錢,前前後後已經花了他1千多萬,兒子花老子的,剛好而已。
警方問他錢都花到那裡去,他避而不答,父親告兒子情非得已,要不是已經心灰意冷,也不會大義滅親要法律替他管教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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