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有這麼囂張的竊賊,明明在桃園生活不下去了,跑來高雄行竊,在百貨公司偷了專櫃小姐的皮包後,他拿著櫃姐的信用卡,馬上盜刷3支智慧型手機,花了8萬多元,還買了一雙高價運動鞋,他甚至天天吃大餐,還住在日租套房,生活奢侈,終於被逮個正著。
通訊行裡,男子大手筆買了一支要價近3萬元的手機,這才剛簽了帳,他把手機放進包包裡,邊講電話,邊又買了另一支手機,讓店員忙翻天,因為他一口氣總共買了3支手機,要價8萬多元,刷起卡來一點也不手軟,因為這信用卡可是百貨公司的櫃姊所有。
員警:「他看見皮包放那,他自己伸手去拿。」記者:「盜刷多少錢?」員警:「就3支手機。」
原來全身上下都是名牌的竊賊,是桃園人,特地搭高鐵到高雄來行竊,在百貨公司裡偷了櫃姊的皮包後,可大方了,連刷3支要價8萬多元的手機之外,還盜刷一雙6千多元的高檔球鞋,全身上下都是名牌貨,住在日租套房,天天吃大餐,裝闊少爺。員警:「衣服也是名牌,桃園地區沒辦法生活,跑來高雄生活。」
24歲的窮竊賊,從桃園落難跑來高雄,騎乘租來的重機車到處犯案,偷了卡裝闊亂刷一通,一點兒也不避諱,真的很囂張,終於被逮個正著,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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