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要調成年孩子的病歷,也要跟著流程走!台中一名診所護理員,遇到病患家屬詢問已經25歲的女兒病歷?以及為何要使用這些藥?護理員以醫療法中,醫療人員不得洩漏病人病情規定為由拒絕提供,卻遭家長大聲喝斥。其實家屬要調病歷並非不行,但要經過成年孩子同意,寫委託書才能授權!
病患已經25歲已成年,照理說父母要調病歷,得獲孩子同意,讓照法條走的診所助理員被罵個臭頭。
遭罵醫護員李小姐:「他說他只是想要詢問,這個藥是幹嘛幹嘛的,可是想要從裡面間接,其實現場聽得出來,他想要從裡面間接知道,他女兒是做什麼療程,非本人來調病歷的話,需要本人的委託書然後蓋章簽名。」
但翻開醫療法確實規定,無論門診、手術、或住院過程,皆納入保密範圍,洩露違者能處新台幣5萬以上,25萬以下罰款。
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秘書長廖郁雯:「病患沒有同意的話,可能以實務現場狀況,醫療人員他們應該都會,尊重病患的選擇為主。」
但在特定情況下,家屬要調病歷,也不是不能通融,當病患危及自身他人安全,或同意向特定人士透露,法院因案件或病患病情需求,以及病患未滿18歲幾項前提下,醫療院所才能有限度地揭露病患訊息。
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秘書長廖郁雯:「醫院診所要另外派一些行政人力,出來去處理這些,病歷的搜尋或查詢,因為有多醫療人員,他們現在面臨超時工作。」
另外公然侮辱,也納人醫療法規範,違者罰3到5萬罰鍰,破壞醫材、妨礙醫療行為,更可處3年以下徒刑,保障醫療環境不讓前線人員有苦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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