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放寬過勞死的認定標準,但仔細檢視,還是有不少盲點,譬如過勞死的腦血管跟心臟疾病,列為目標疾病,但常說累到「爆肝」,爆肝卻沒有被列入。另外,跟業務有關的行業,譬如房仲,市場競爭,不僅從早上到晚,甚至自願加班也不少,新規定的美意,恐怕只是看得到,吃不到。
廣告台詞:「三面採光,還有開放式的大廚房。」
連夢中都還在賣房子,廣告也反映出房仲業務員壓力不小。主動出擊,從早忙到晚,甚至9點、10點還在公司,是常有的事情。房仲業務員黃冠雄:「規定9點半以前。」記者:「那下班有沒有規定?」黃冠雄:「沒有,對,算業務。」
因為晚上還是會有客人要看房子,像房仲業這樣,長時間處於工作壓力下,還不像科技業有責任制或者三班制,根本沒有上班時數可言,按過勞死新標準,以2種目標疾病為主,像腦血管俗稱的腦中風,還有心血管疾病,新增心臟停止狹心症跟心因性猝死等,最常聽見的過「爆肝」,卻不算在內,醫師說勞累會傷肝,但肝指數不會馬上升。台大醫師郭育良:「加班到什麼時數,肝臟指數才會上升,很難判斷。」
過勞死認定流程是,先確定目標疾病發病時間,再判斷是什麼樣的工作負荷,導致病症加重,工作負荷怎麼判定?像長期工作過重,發病前1個月加班時數超過92小時,假設月休8天,平均每天得連續加班4小時。
另外異常事件造成難以預測的負荷,像在溫差過大場所頻繁出入,但多少次數叫頻繁?沒規定,或者80分貝的曝露程度,曝露多久才算?也沒寫,全憑醫師的自由心證。
企圖藉由放寬標準幫助更多勞工,但由於商場競爭激烈,業務員也自願加班,過勞的新定義,能幫助多少勞工?還是個問號。
◎翻攝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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