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姓女大學生向中和分局員山派出所報案,說在住家附近遭到歹徒持槍枝要脅,逼著去超商領錢,幸運脫困後向警方報案,卻被警方懷疑謊報。呂小姐還說,報案三聯單上,警方不寫持槍搶劫,只標註恐嚇取財,質疑是擔心有破案壓力,想大事化小;她調閱監視器更發現,案情關鍵半小時影帶平白消失,搶案發生3個月,警方毫無進展,根本是想吃案。
民進黨北縣議員張瑞山:「把她摀住嘴巴,錢拿出來!」
縣議員示範,呂姓女子5月18日凌晨1點,被歹徒從後方持槍,搶走皮包1千元現款,還逼她到附近便利超商領錢,幸好店員幫忙報警,逃過一劫,不過警方辦案態度,讓她很受傷。
陳情女子呂小姐:「跟我媽說我是不是吸毒、嗑藥之類的,然後態度又不是說非常好。」
呂小姐不解,怎麼自己受害,反而被質疑謊報刑案?報案三聯單明明應是持槍搶劫案,卻被標註恐嚇取財,難道是擔心有破案業績壓力?呂小姐向警方調閱案發巷弄內監視器畫面,只剩下當天0點43分之前,和1點13分後的影片,關鍵半小時憑空消失。
張瑞山:「大事要化小,小事要化無,大案變小案啦。」
中和第二分局偵查隊長陳俊明:「這邊我看她訴求有說,均未設巡邏箱,不知道是治安不好要設巡邏箱,還是為了要設巡邏箱才來報案,我是很好奇。」
警方解釋,里長提供影帶就少這一段,但也沒進一步向超商調閱監視器,案子辦了3個月,毫無進展。陳俊明:「超商不是犯罪現場,是嗎?」
記者:「逼去提款,不算犯罪現場?」
警方說法和被害者陳述南轅北轍,是民眾扯謊?還是警方蓄意吃案?恐怕還得進一步調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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