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集團遭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判決須支付131億元業績補償款,策略長丁爾昆昨(13)日傍晚緊急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原屬大同旗下的「華映百慕達」需向中國華映科技支付人民幣30.29億元(約131億元)業績補償款,大同及華映需負連帶清償責任,大同依循會計準則仍應先行提存備抵損失,預計每股虧損逾6元,大同表示將提請再審並阻止在台執行,強調現金部位達287億元,財務結構穩健,判決不影響營運。
大同表示,對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的終審判決深表遺憾。公司將依會計原則審慎評估此判決對財務及業務的影響,並根據會計師查核結果進行後續處理。為維護股東權益,大同已徵詢專業律師意見,將繼續透過中國司法救濟途徑提請再審,同時依據台灣法令阻止判決在台灣執行。
根據大同集團聲明,最新經會計師核閱的財務報告顯示,公司現金及約當現金接近287億元,資產總計近1,480億元,顯示資金充裕且財務結構穩健。大同強調,海外市場成長動能強勁,今年累計營收增長動能充沛,此次判決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營運。大同表示,作為百年企業始終秉持穩健經營理念,以依法治理為最高原則,致力維護全體股東共同利益與權益。近年來公司轉型有成,以電力、能源、AI算力作為三大成長引擎,持續關注核心業務發展,為全體股東權益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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