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黃崇哲(台灣金融研訓院院長、《台灣銀行家》雜誌總編輯)
在2020年,接續不斷的理專盜領客戶案件,數量與金額之多,不僅讓主管機關加重裁罰期能阻斷再犯外,更動搖了社會對於理專服務的信賴感。尤其,正當金管會努力推動「財富管理新方案」,希望用法規鬆綁結合國內充沛資金,來提升我國金融國際競爭力之際,社會對金融產業的信任更是不容或缺。該如何亡羊補牢以重建國內消費者與高資產客戶對金融機構的信心?將是我國能否培植出財富管理業務產業的絕對關鍵。
平心而論,儘管見諸報章的案件數量與侵占金額都令人咋舌,但對照台灣資產管理市場的規模與從業人數,這些作奸犯科之徒所占比率實在極其有限。絕大多數的金融從業人員,都是依法依規,為客戶的財富管理與公司的託付兢兢業業。只是,這些害群之馬就像在白布中的黑點,顯得特別礙眼,行徑更玷污了整體金融產業與從業人員的形象。
事實上,以去年諸多的盜領客戶案件為例,之所以能抓出這些為非作歹案件,多是各銀行內稽內控機制的運行展現,或依據理專十誡在進行輪調時,由其他理專發掘舉發,來避免作奸犯科者逍遙法外。其實,除了這些案件之外,更有許多理專或保險人員,在日常業務中,主動協助客戶,不論是防堵了盜領或詐騙,更避免保單侵占等問題,在這些事蹟中,金融同業甚至比親人更能保障客戶的財產,為客戶的身家託付,提供了最專業的服務。
只是不容否認的,在低利率的環境下,原本主要仰賴利差收入的金融產業經營日益困難,而相對提高了手續費與財務操作的收入比重。在這樣的結構下,如果仍是一味的追求手續費成長,甚至讓這些業務收入成長幅度變成升遷的判斷指標,忽略了對於法遵與從業道德的要求標準,則這樣的金融機構雖有短期獲利成長,但對於品牌的長期經營絕對是負面的嚴重衝擊。
對整體產業而言,更應防範「破窗效應」的發生,如果財富管理部門主管就是不計代價追求高收益的僥倖根源,恐讓其他人起而效尤,直接快速崩壞社會對金融產業的信任依賴。所以,不論是第一線人員及經營高層都應有認知,都應避免當破窗效應的幫凶,以正確的價值觀和獨立思考能力,配合法定規範,即時對不良行為予以指正或協助改善,避免偏差行為蔓延。
此外,其實還有更多可以做的,在過去,「隱惡揚善」被視為社會中的重要美德,利用善行義舉加以表彰,來建立行為典範。然而在現代媒體生態中,揭發隱私、除惡務盡的肉搜已經成為主流,如何讓各界更用心地發掘出金融業的優良事蹟,表彰宣揚,讓其他同業見賢思齊,是當前重建民眾信賴的重要工作。使更多的金融善舉讓更多人感受,讓更多人看見,將是金融信任的根本泉源出處。細看其中,實在不乏芳香。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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