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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禮物呢?」生日被晃點 壽星設局毆友

記者 簡育琦 / 攝影 柳中屏 報導
發佈時間:2018/09/20 21:04
最後更新時間:2018/09/20 21:04

沒收到生日禮物,壽星竟然痛打朋友!新北市中和一名王姓男子,生日前一天得知譚姓朋友要從苗栗北上送機車改裝零件當生日禮物,實在很開心。但生日當天譚姓男子爽約,他竟然懷恨在心,設局找女性友人誘騙被害人北上,在約定地點埋伏擄人,將朋友帶到一處公寓毒打、還逼簽本票,被害人被囚禁一晚,趁著嫌犯熟睡時才逃離報警。

圖/TVBS

 
開心對鏡頭自拍,外表看起來陽光開朗,年僅19歲的王姓男子平常沒有工作但愛玩車,臉書上有不少愛車改裝的照片,但PO文這天,只為了朋友爽約沒送來生日禮物,竟然設局痛毆朋友。20歲的譚姓男子就是被害人,和王姓嫌犯認識才幾個禮拜,說好在他生日時從苗栗北上送他機車改裝品當禮物,卻無故爽約,對方不滿被耍,找來兩名女性朋友設局、誘騙被害人騎車北上到板橋一日遊,行程最後一名女子誆稱腳鍊掉在公園,被害人不疑有他陪同到公園尋找,不知道自己正一步步踏入陷阱。

圖/TVBS

記者簡育琦:「兩名女性友人刻意把被害人約到這處公園後,就假借要上廁所離開,由於這裡沒有裝設監視器,嫌犯一行人早就在這埋伏等人。」

一看到被害人落單,嫌犯夥同兩名朋友上前對他毆打、並搶走譚姓男子的車鑰匙,強行將他載往板橋大仁街一處公寓,在這囚禁被害人,搶走他身上的1000元,邊打邊質問我的生日禮物呢?還逼被害人簽了3張共6萬元的本票,實際來到這處公寓,住在這裡的人說平常嫌犯就常帶朋友來這。
 

圖/TVBS

主嫌友人:「平常他們都會常來我家玩,因為王姓男子帶他們來這的時候我也不知情。」

新海派出所所長王明堂:「因為生日禮物沒收到就懷恨,才會另外教唆兩名女子誘騙被害人北上,臉部跟身體有挫傷、沒有生命危險。」

被害人最後趁著嫌犯熟睡時騎車逃出公寓報警,王姓嫌犯這下拿不到生日禮物還得吃上刑責,另外兩名共犯目前還在追緝中,三人都將依恐嚇取財妨害自由和傷害罪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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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日#禮物#毆打#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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