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紡織廠豐本實業公司負責人劉又溍,因為騷擾自家公司的女移工,數度做出熊抱、強吻的舉動甚至試圖性侵,女移工因害怕丟了工作所以隱忍,以偷錄音的方式蒐集證據,直到逃離公司後才提告,經過審判,法院依強制猥褻、強制性交未遂等罪判刑,法官甚至在判決書上痛批劉又溍是「性慾衝腦」。
越南籍女移工阿春2015年為了賺錢,隻身來到台灣雲林的豐本公司工作,最初的工作內容僅是縫縫床單,但後來卻被調到董事長劉又溍的辦公室當「私人幫傭」,此時就是阿春惡夢的開始。
阿春進入劉又溍辦公室工作後,劉又溍數度對她猥褻熊抱,甚至囂張地直接在公司廠房伸出狼爪。更誇張的是有次更在辦公室內對阿春強吻,隔著褲子磨蹭她的下體,並試圖脫下阿春褲子性侵,幸好她及時逃脫才免於被性侵得逞。
阿春在這段「苦難」期間,都是邊閃躲劉又溍邊錄音蒐證,直到逃離了豐本公司,找上新竹教區桃園收容中心幫忙,才讓整起事件爆發。雲林地院法官審理的過程,劉又溍不僅灑大把銀子請律師團,更表現出一副沒做錯的樣子。擔任刑事庭長的許佩如表示,阿春提供的錄音檔明顯曝露劉男的猥褻言語,罪證確鑿,但劉男卻毫無悔意,甚至不認為自己做錯什麼。
這樣的輕浮態度也讓許佩如最後做出判決,依強制猥褻罪等2罪加上強制性交未遂罪,3罪共判劉又溍5年2個月,更在判決書上寫下「性慾衝腦」大大痛批劉男。不過判決後她感性在附記表示,台灣引進移工多年,對於保障人權「不該只是口號」,也呼籲其他法官,在勞動條件的爭取上「你我都不是局外人」。
實習編輯/高新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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