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以為在網路上什麼都可以說,不用負責任!一名18歲的邵姓女子,上個月騎車沒戴安全帽被巡邏員警發現,結果警方鳴警笛又按喇叭示意她停車,她卻一路闖紅燈又蛇行,員警怕她危險,放棄追逐,只逕行舉發,誰知收到7張罰單的女子,竟在Instagram上用髒話辱罵警察,如今除了這些罰單之外,又吃上侮辱公署罪。
闖紅燈2張,未戴安全帽、拒檢、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危險駕車,還有機車行駛快車道,最高可罰60000元。
竹圍派出所所長劉冠吾:「(女子)表示說當時未發現有員警在追趕,及指示她要停車,那員警緊跟在後面,鳴的警報器非常大聲,且數次按喇叭。」
但18歲邵姓女子收到罰單,沒反省自己的行為,反而在IG上寫了這些東西,7張罰單當中這張,不服稽查取締逃逸,但文字點名淡水警察,先是用髒話辱罵,還說跑給他追,自己太胖技術差,追不到就惱羞成怒,廢物。
竹圍派出所所長劉冠吾:「(女子)收到罰單之後,在IG的即時動態上面,發表了對員警的不滿,及做一些辱罵及不雅的言語,便通知該名女子至本分局來製作筆錄,隨後依照污辱公署罪函送地檢署偵辦。」
員警:「她後來改帳號了。」
向警方道歉,IG關閉改帳號,但來不及已經犯下公訴罪,違規在先又辱警在後,網路用髒話罵人討拍,卻為自己招來更大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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