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訟3年多,商機1年高達上億的花蓮麻糬「曾記」正名官司,台灣高等法院今天終於判決定讞,兒子告輸女婿。法官表示,曾家三子曾盛明因為開店的時間點比較晚,還特地標榜「老曾記」,以「矮化」開店時間比較久,由女婿擔任負責人的曾記麻糬,「老曾記」得賠償「曾記」110萬,不得再上訴。
在路邊用簡單桌子、貨車擺攤賣麻糬,他是老曾記麻糬的負責人曾盛明,現在改名叫「曾傳麻糬」,但依舊放著跟父親曾水港的照片做生意,和妹妹打官司敗訴,態度很直接。
敗訴一方曾盛明:「不管他服不服氣我都無所謂,對我來講我無所謂,我今天什麼都沒了,不然你要怎樣。」
民國96年4月,曾家兄妹-曾惠娟跟曾盛明開始打官司,進入司法程序,曾記跟老曾記的戰爭也開始,但一路打下來,都是哥哥曾盛明開的老曾記輸,經過3年多的審理,現在全案定讞,「老曾記」得賠償「曾記」110萬。
原因是智慧財產法院認為,曾盛明刻意標榜「老曾記」,使消費者以為老曾記才是老店,這樣矮化「曾記商標」。敗訴一方曾盛明:「曾字標記的標記是我創的,不是我爸爸創用的。」
雖然打輸官司,但曾盛明依舊有自己想法,勝訴的曾記麻糬則是對此沒有回應。麻糬的商標官司終於告一段落,但家族恩怨恐怕還是剪不斷。
Blueseeds天然初萃精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