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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死員警判無期 家屬痛批:太輕

記者 韓上棆 辜士陞 / 攝影 張鎮安 台北-嘉義 報導
發佈時間:2010/07/05 23:43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去年11月,台北市發生震驚社會的殺警案,北市員警賴智彥幫同事押解人犯,因為疏失沒有將通緝犯戴偉華上手銬,嫌犯拿出預藏的水果刀,從後刺殺死亡。法院今天宣判,判決嫌犯戴偉華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面對審判結果,員警家屬不滿,痛批嫌犯應該判死刑才對。

嫌犯戴偉華(2009.11.10):「對不起。」

輕描淡寫的一句話,卻難以挽回一名員警性命,涉嫌拿刀刺死員警的嫌犯戴偉華,法院審理後,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面對這樣的結果,家屬不能接受。殉職員警賴智彥家屬:「人家好好的把人殺死,只判無期徒刑,應該要判死刑。」

去年11月9日,台北市中山分局大直派出所,發生震驚社會的殺警案,當時備勤中的員警賴智彥,幫忙同事押解通緝犯,卻沒依照規定對嫌犯搜身和上銬,獨自一人開車押解人犯,反遭嫌犯拿預藏水果刀刺死。

事後公祭時,同樣是員警身分的姊姊,哭訴對弟弟的思念,令人不捨。殉職員警姊姊賴雪琦(2009.11.16):「姊姊真的非常非常的想你,永遠都不會忘記你,會一直非常愛你。」

家屬說,從小辛苦唸書的賴智彥,好不容易考上警察,原本父母可以稍稍放下肩膀重擔,沒想到卻突然傳來厄運,事後賴智彥追晉兩線一星的巡官,但父母還是難以撫平傷痛,如今只能靠著不停工作,忘記喪子之痛。

#殺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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