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深夜國道三號南投路段,轎車追撞小貨車,把小貨車撞翻,車上載滿回收沙拉油,油漬灑了50公尺,緊急封閉,轎車駕駛卻因為保險有免費道路救援,拒絕先到場的拖吊業者作業,警方表示,阻止強制排除路況是妨害公務,而且不分哪一家拖吊公司都可以事後申請原本的拖吊優惠,權益不受影響。
26日深夜,國道三號南下路面灑滿了廢油,柏油路變成沙拉油路,因為在回收油的小貨車遭轎車追撞翻覆,50公尺路面灑滿油漬。
警方封閉道路就怕車輛打滑,工務段人員趕來清理油漬,拖吊車也來了,忙著要排除路況,但是轎車駕駛就是不肯給拖吊。
警方vs.駕駛:「不要,我不要給他拖,你可以開的話,你開下去。」
原來駕駛有保險免費道路救援,他找了保險公司叫拖吊車,先來的拖吊車不是保險公司叫的。
警方vs.駕駛:「我要給誰拖是我的...那個,我在白線之內啊,事故的話還是要現場排除,我們現在要離開了。」
警方勸說排除路況優先,誰拖吊都一樣,駕駛很堅持,還和最先趕來救援拖吊業者口角。
拖吊業者vs.駕駛:「誰罵你,你剛剛罵我啥?我叫他收一收走了。」
保險公司叫的拖吊車估計晚了半小時到達才完成拖吊,拖吊業者也強調,當事人只需要知會提供道路救援的保險公司,同樣享有他提供的救援優惠。警方也強調,需要強制排除路況,阻撓作業是妨害公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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