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雙屍命案/拿錢辦事? 警花錢養線民求績效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10/06/12 19:03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這起警察殺人案件,王姓警員落網後,供稱是因為給了潘姓女子線民費,卻換來假消息,害他撲空,想要把錢拿回來,才會痛下殺機;事實上,警方為了辦案需要,的確可以請領線民費,吃飯3000元以下,送禮則是2000元,如果因為線民提供情報破案,不只警察,連線民都有錢拿;由於線民費申報時,用的都是化名,錢是不是真的進了當事人的口袋?也引發不少爭議。

電影對白:「相信我,抓到人,你就有錢。」

一句話,道破警察和線民間的複雜關係,既對立又互補,衝突性質的確存在,警察養線民拚績效,早就不是秘密。

常聽到,警方說「經過長時間的監控」、「警方接獲線報」,這情報哪裡來?線民功不可沒,頂著高風險透露訊息,說穿了,就是為了錢,如果線民提供線報,破毒品案,以1公斤的海洛因來說,警方的破案獎金如果是5萬元,線民也能有5萬,查到槍枝獎金10萬,另外也有5萬元,進入線民口袋。

為了強化兩者之間的關係,還能請線民吃飯,上限3000元,送禮也不能超過2000元;這些線民的花費,公家幫你出,但只有偵辦刑事案件的刑警可以請領,派出所員警得合辦,才有的拿。

辦案前上簽呈,內容寫到「因為某某某提供線索,懷疑誰涉案,事後案件破得漂亮,某某某就能拿線民費」,也因為用的都是化名,是否真有其人?或錢有沒有進入線民口袋?存在相當的爭議空間。

假使辦案前,如果沒有提報線民部分,事後線民的報酬,就得自掏腰包,一個案子幾萬元破案獎金,從上到下分一分,外加扣稅,到手可能只剩幾張千元鈔,又要養線民,又要拚績效,雙肩重擔,只能說員警壓力真的不小。

◎畫面翻攝土豆網

#警察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0919

0.0344

0.1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