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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見男友父母 高職女爬窗墜樓亡

編輯 林保宏 報導
發佈時間:2018/07/10 17:16
最後更新時間:2018/07/10 17:16
高職女生不想和男友的父母碰面.從2樓陽台爬窗離開,卻因為跌落在採光罩而墜地傷重不治。(示意圖/TVBS)
高職女生不想和男友的父母碰面.從2樓陽台爬窗離開,卻因為跌落在採光罩而墜地傷重不治。(示意圖/TVBS)

高雄市前年發生一起墜樓意外,一名蔡姓高職女學生到洪姓男友家時,不慎從2樓墜落,緊急送醫搶救仍在1個禮拜後不幸身亡,女方家屬傷心欲絕決定提告。經過法院調查後,蔡女當時是不想和洪男的父母碰面,聽從男友的建議,才試圖爬上窗戶到隔壁鄰居陽台,卻不慎失足跌落撞破採光罩而導致墜樓身亡,判決洪男過失致死罪7個月徒刑,緩刑5年,全案可上訴。

檢警調查,現年20歲的洪男是大蔡女一屆的學長,2人當時是男女朋友。2016年3月28日上午8時左右,蔡女到洪男家中作客,當時2人在家裡2樓;到了下午1點多左右,洪男的父母返家並在1樓休息,蔡女不想和對方父母碰面而不願從1樓大門進出,洪男就建議他從2樓爬出窗外離開。

 

蔡女聽從男友建議,爬出窗外欲從隔壁鄰居家下樓,不料卻疑似誤觸鬆脫的紗窗而跌落在採光罩上,採光罩因此破裂,蔡女整個人墜落到一樓,導致她出現頭部外傷、腦出血、顱骨骨折、右鎖骨骨折等傷勢,緊急送醫搶救,不料仍在1個禮拜後宣告不治。

蔡女的母親無法接受,事後對洪男提告;法院審理後他坦承住家採光罩因年久未更換,才會導致女友身陷危險,事後也和蔡女家屬達成50萬元的民事和解。法官審酌洪男並無前科,犯後也極力彌補自己的過錯,最後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判他7個月徒刑、緩刑5年,全案可上訴。

洪男在此事後先休學,並且付了5萬元,服完兵役後則在超商打工賺錢,目前月薪約25K,剩餘的45萬元預計5年內攤還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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