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政府秘書長林志昇夫婦及幹部涉嫌以「台灣民政府」組織名義詐欺取財、違法吸金,315人遭騙,犯罪所得逾新台幣7億元,為詐騙集團,桃園地檢署今天依法將林志昇等6人起訴。
桃園地檢署表示,67歲林志昇、51歲妻子林梓安等6人涉嫌共同以「台灣民政府」名義長期詐欺洗錢,經檢方偵辦後,發現林男等人利用詐術取款名義的所得,意圖均為「自己不法所有」。
檢方經過密集傳訊數百人後,並比對扣案帳冊、檔案與外部金流後,初步查出共有315人遭詐騙受害,估計犯罪所得7億7000多萬元。
檢方指出,在搜索時,查扣現金逾新台幣1億3443萬元、逾5萬美元和2000歐元,同時並查出林男擁有4筆土地、4筆建物等財產,檢方並向法院聲請宣告沒收、追徵,阻止坐享犯罪利益。
至於林志昇等6人遭民眾檢舉,以台灣民政府之名,是否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檢方表示,經調查後發現,台灣民政府並未用於外國政府、機構發展組織或蒐集情報,本質上為「詐騙集團」,與國安法所定「意圖危害國家安全發展組織」要件不合。
林男等6人經檢方偵訊調查後,被依詐欺、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等提起公訴。
檢方指出,遭林男詐騙的被害人數眾多,遍及全台各地,若有被害人出面指訴,將持續依法究辦 ,以維護民眾權益。(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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