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蔡姓男子日前開車外出,在一處路口停等紅綠燈時,車輛不小心超過停止線,遭到民眾錄影檢舉,事後遭警方開罰900元。蔡男不服提出行政訴訟,法官認為違規情節輕微,也未影響其他人車安全,判決撤銷罰單,可上訴。
檢警調查,蔡男在今年1月27日清晨6時左右,開車行經汐止區福德三路一處巷口時,不小心「紅燈越線」,正好被後方駕駛拍到,便在2月2日將蔡男的違規影片送出檢舉。警方勘驗影片後,認為蔡男違規事實明確,依「不遵守道路交通標線之指示」,開出900元罰單。
蔡男不服提出行政訴訟,他表示當時天色昏暗,加上地面又濕又黑,看不清楚停止線,才會不小心超越停止線一點點,而且也未影響其他駕駛和用路人的安全,自己並非故意越線。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則認為,影片可佐證路口有照明設備,應不至於看不清楚標線;加上現場也有紅綠燈,駕駛應該更注意,主張開立罰單並無過失。
法官勘驗影片後,發現除了檢舉人之外,現場並無其他車輛或路人,蔡男的違規並未影響檢舉人的用路安全,也不可能對其他用路人造成威脅和傷害,違規情節實屬輕微,判決撤銷罰單,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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