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一名羅姓大樓管理主任,因為住戶反應,廣告包商拆除大樓懸掛的廣告時,鐵釘、鐵捲線不斷從33樓往下掉,很危險,前往查看卻不幸被鬆脫的鐵釘,不偏不倚擊中左眼,視力只剩下0.02,近乎失明,怒告廣告包商,最後檢方以業務過失重傷害罪,起訴包商。
走在街上,不論是買房子、租房子,大樓外總是懸掛一幅一幅的廣告布幔,沒想到三重中正南路這棟樓高37樓的社區,去年8月拆除大樓外觀廣告,卻讓社區管理主任,近乎失明。
大樓保全:「好像是東西掉下來,砸到眼睛,好像是鐵釘吧。」記者:「眼睛現在恢復得怎樣?」大樓保全:「一個眼睛失明。」
當初因為怕颱風來,吹垮廣告傷到人,房屋代銷公司才會委託廣告包商把廣告拆下,沒想到住戶反應包商施工時,鐵釘、鐵捲線不斷往下掉,很危險,因此管理主任才會探頭出來查看,沒想到卻被鬆脫鐵釘砸中左眼,視力只剩下0.02。
事後管理主任一狀告上法院,檢方認定包商施工沒提醒社區管理單位,也沒有架設防護網,有錯在先,因此以業務過失重傷害起訴廣告包商,也將追究建商和房屋代銷公司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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