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余祥銓在夜店和朋友起糾紛,2人鬧上法院如今達成和解。去年12月余祥銓在台北市信義區夜店,酒後對高姓男子動手,對方指控下巴受傷堅持提告,4月檢察官考量2人遲遲未和解,以傷害罪嫌起訴余祥銓,上個月首次開庭,余祥銓請假,但這次2人在開庭前的調解庭就達成共識,只要余祥銓登報道歉,高姓男子願意撤告。
藝人余祥銓:「2個人其實都已經放下了,其實我們進去的時候也沒有多講什麼,也沒有講到錢,也沒有講到什麼東西,就是希望那以什麼樣的形式來道歉。」
說會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也不希望浪費更多社會資源,現在已經調整狀態,漸漸回到工作崗位,余祥銓去年12月和同行高姓友人起爭執,動手揮拳,對方當時堅持提告,4月北檢依傷害罪嫌起訴余祥銓,2人在6月7日開庭前進行調解達成共識。
5月15日首次開庭,余祥銓請假未出庭,這次開庭前2人先調解,余祥銓提出登報道歉,高姓男子同意,也承諾會在6月13日以前登載「本人與高姓男子傷害案件,謹以登報致歉」。
記者vs.高姓男子:「(醫藥費也不求償了?),不用不用,沒關係,(沒關係嗎?),因為他有道歉就好。」
當時2人起衝突進了警局,余祥銓送進地檢署諭令以3萬元交保,這次2人相當低調,表示願意放下過去的事,在沒有賠償情況下和解,未來不排除2人相約吃飯,余祥銓以登報道歉方式換和解,高男則表示願意在見報後撤告,官司告個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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