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姓男子不滿7旬母親責罵,去年3月持鍋子及香爐將她砸死;張男一審遭判無期徒刑,全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駁回上訴,仍判張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
桃園龜山區去年3月間發生一件逆倫弒母慘案;38歲的張姓男子,酒後不滿70多歲的母親責罵他,便持鍋子及香爐猛砸母親頭部倒地。張男父親發現太太倒地,身上全是血,生命垂危,因而報案。
張母被打到臉部完全毀容、頭部多處撕裂傷、頭骨破裂,送醫急救後宣告不治。
高等法院審理時,張男辯稱沒有殺害母親的犯意;不過法官根據相關事證,認定張男手段凶殘,母親在倒地後還拿香爐、椅子,持續攻擊她的頭部、臉部,可見有致其母於死的犯意。
法官考量,本案為偶發事件、張男有長期酒精障礙等精神問題,另外張男的父親、哥哥選擇原諒,並請求法院不要將被告判處死刑。
高院今天駁回檢辯雙方上訴,維持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判決,全案可上訴。(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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