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懲戒「知法犯法」的法官,提出三大新法草案,包含擴大當事人直接聲請法官評鑑,職務法庭新增2名參審員,法官出事搶退休,可剝奪退休金等新措施,但法官受憲法保障終生職,未來改革草案實施後,真的能淘汰不適任的法官嗎?
新聞旁白(102.12.24):「陳玉珍在案件爆發之後,已經遭監察院彈劾,甚至被喻為史上最貪女檢,陳玉珍收賄期間,歷任首長還給她考績甲等。」
新聞旁白(102.12.24):「法官胡景彬不只收賄,就連看秀,也有人招待。」
從過去案例來看,法官的「不適任」,真的等到東窗事發,都已經涉案重大,但要走到解職懲戒,似乎也不容易。
司法院公布修正草案,草案規定,一審案件由3位職業法官組成合議庭,以公懲會委員為審判長,法官2人為陪席法官,二審合議庭,增列2名外部參審員,與3名職業法官共組,讓判決更具多元觀點,而為了解決過去涉案法官,搶辦退休、規避責任的問題,新法增訂,判決確定後,仍可以依照懲戒程度,剝奪、減少退休金、退養金。
另外法官評鑑制度部分,司法院修法,讓當事人、犯罪被害人可以直接請求個案評鑑,外部評鑑委員也從4人增為6人,廣納各方意見。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陳雨凡:「因為人民要忙著打官司,他可能還無心於去檢舉不適任的檢察官,但是等案件結束之後發現時效也過了,那像這樣子的問題,案件量,然後時效以及其實人民取得整個偵查當中,或審理過程中的卷證,也不是這麼的容易的時候,都是他們申訴,或是評鑑法官 檢察官的一個門檻跟難度。」
但法界人士認為,民眾所關心的,淘汰不適任法官,只是制度面的冰山一角,對於淘汰恐龍法官,成效有待評估。
場景拉回校園,學生在模擬法庭上,不只訓練臨場反應,同時也學習為執法者的職業操守把關。
台北大學法律系系主任杜怡靜:「教導學生從被害者的角度,也從加害者的角度去做觀察,去做分析,將來在從事實務工作的時候,你應該有的立場跟態度。」
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劉宏恩:「它對於這些認真辦案的,那每一個證據都詳細查的法官,反而他容易可能被這個統計室,發一個這個遲延未結案件過多的,這樣的一個警告,反而每天可能只求把案子接進來之後,就找個理由把它駁回,找個案子就結案的法官,反而他可以輕鬆過日子,如果我們的管理考核制度,是沒有辦法有效的,鑑別出不適任的法官,只是讓這些認真的法官繼續灰心的話,其實只靠職務法庭去處理這些嚴重個案,其實是沒有辦法解決,人民對司法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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