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房屋真的要小心!新北市一名莊姓男子今年1月在網路賣房找買家,但才收到對方400萬元的頭期款,就把房子過戶給對方,原本雙方約定4月付清尾款,沒想到買方不付錢還失聯,懷疑對方指定的地政士也是同夥,怒告詐欺。
爽快交易讓屋主卸下心防,2月就將房子過戶,並說好4月付清尾款,但等了又等,邱姓男子遲遲不付錢,賣家才驚覺受騙。
房仲業者徐佳馨:「他在自售的這個過程裡面,他可能必須要有信得過的代書,或者是要求買方提供所謂的公正又信得過的代書,來去做監管。」
賣家賣房把房子過戶出去,不僅沒拿到尾款,還發現對方還拿去抵押借貸1800萬,受害屋主相當氣憤。
徐佳馨:「確實可能,市場上面有一些業者,他可能是利用這些所謂不肖的同業,來去做相對的一個操作。」
房仲建議,買賣雙方簽完契約後要透過第三方公正人,例如銀行來保管專責帳戶,等所有程序完成,將尾款交付屋主才辦理過戶,這樣買賣雙方比較有保障,如今買方避不見面受害屋主,決定向買家與掛名男子、還有地政士提告詐欺,對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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