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年前的性侵案終於逮到嫌犯,但最終恐怕不起訴!案件發生在85年的新生北路停車場,一名下班女子要去開車回家,結果遭吳姓嫌犯盯上尾隨,直接搶劫財物,還押進車內性侵得逞,他以為當年沒留下跡證,警方還是在牛仔褲上找到DNA,直到去年他當起四海幫堂主還犯下恐嚇取財,遭強制採集檢體,刑事局比對出,確認嫌犯這才讓案件偵結,只是已經過了追溯期。
記者謝宜倫:「原來吳姓嫌犯在20年前,曾經在新生北路這附近的停車場尾隨一名下班女子,不僅搶劫她,甚至還強押上車性侵。」
85年8月9日的晚上一名女子剛下班,獨自一個人走到公司附近的停車場,準備開車回家,結果遭到吳姓嫌犯盯上,偷偷跟在後方,看到錢包有錢硬搶,停車場黑黑暗暗又沒人,竟然強押上車性侵得逞,當他以為沒有證據能逮得到他時,還是留下跡證,就在被害人的牛仔褲上。
記者謝宜倫:「其實刑事警察局是在今年4月比對出這起性侵案DNA,原來106年12月吳姓嫌犯犯下恐嚇取財,遭強制採集。」
以為沒有畫面警察就找不到人,還當起四海幫堂主,四處逞兇鬥狠、出席各大餐會,只是106年時遭通緝進了地檢,前腳交保踏出、刑事局幹員後腳逮人,第一時間憂心忡忡地找來律師辯護,發現警察抓人的案由不是性侵案,鬆了口氣,3日再遭逮完全無所謂模樣。
原來101年修法後強制採集DNA,在這之前完全沒有他的檢體,才會讓案件延宕拖過追溯期。因為犯案時間民國85年適用舊法,恐怕依舊無法對他有任何懲罰,但沉寂了22年的案件終於結案,也總算能給被害人一個交代,嫌犯警察抓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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