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李姓男子,開車行經汐止忠孝東路時,連續追撞路邊車輛,警方將他攔下時駕駛神情恍惚,但實施酒測酒測值為零,駕駛供稱自己前一天傍晚服用安眠藥,可能是藥效還沒退,但警方也呼籲民眾服用藥物不要開車,否則造成危險會觸犯公共危險罪。
事發在新北市汐止忠孝東路上,路邊兩旁有許多停車格,民眾車輛無辜遭撞,維修費恐怕得有肇事駕駛賠償,由於他精神不濟開車,路邊連續衝撞,幸好警方及時攔到駕駛。
白色轎車一連追撞1輛汽車5台機車,至少開了50公尺,最後才緩緩停下,雖然沒酒駕但服用藥物肇事,還是不應該。
汐止派出所長馬興達:「沿路50公尺撞擊了三次,駕駛當時精神狀況不是很好。」
醫師表示一般安眠藥,服用後30分鐘就會起作用,藥效也會持續6個小時以上,民眾服用藥物後,最好不要開車以免發生危險,這回駕駛究竟是服用安眠藥肇事監視器,還是另有隱情,警方還得驗尿查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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