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汐止一名林姓業餘模特兒,原本面貌姣好、皮膚細緻,卻在去年騎車經過小路,因為閃躲一顆籃球摔傷,差點毀容,她向打球學生提告,結果對方翻出河川管理辦法,聲稱車禍地點是「水防道路」,禁止騎車,林小姐到處求償無門,問題是現場沒有任何告示,小路到現在一樣天天有機車通過,水利署官員解釋,依法可以通行,但又要看地方政府決定。
陳情人林小姐:「難道我就只是活該自己走這條路,然後自己變這樣嗎,我只能算自己倒楣嗎?」
林小姐哭得淅瀝嘩啦,因為原本大眼睛、瓜子臉的她,是名業餘模特兒,出了一場車禍,讓她右臉嚴重摔傷,差點毀容。林小姐:「右臉頰少一大塊肉,原本(醫生)說要割大腿或其他部分的肉來補。」
這麼慘痛的代價,居然只是為了一顆籃球。TVBS記者潘彥瑞:「林小姐騎車經過這裡,剛好碰到籃球場有一顆球滾了出來,她的摩托車因為閃避不及,壓到籃球造成跌倒,她的右臉嚴重受傷。」
林小姐對打籃球的學生提出告訴要求賠償,沒想到對方引用河川管理辦法,說這條小路屬於「水防道路」,禁止車輛使用,否則應該設警語,提醒駕駛人注意安全,那到底這條路可不可以用?水利署科長林啟文:「依法來講可以行駛,要由台北縣政府他們整個來統籌考量。」
經濟部和水利局官員說法模模糊糊,回到出事現場,隔了快半年,一樣可以看到機車來回穿梭。路過騎士:「對,沒告示呀,這看起來也像一般可以騎機車的道路呀,我們一般民眾怎麼知道什麼(小路)防不防汛。」
小路兩端,各有小石柱阻擋汽車進入,就是沒看到任何標語,說「後果自負」,現在出了事,求償無門,市公所似乎還是無動於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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