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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不及救她」 女童燒炭亡、師惋惜

南投-台中 報導
發佈時間:2010/04/19 12:03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13歲曹同學被媽媽帶著燒炭自殺,學校很惋惜,因為早在4月2日,曹同學就透露,媽媽買很多木炭回家,「兒童節」前夕要帶著她尋短,甚至向老師說,她不想回家,校方評估曹同學狀況,是高風險家庭,立刻通報社會處,但社工和警方訪視,聯繫不到曹姓母女,警方沒破門,社工也沒有再後續追蹤,只在門口留訪視單,直到2個禮拜後,警方破門才發現母女屍體,內政部長江宜樺坦承,社工單位通報有疏失,造成無法彌補的錯誤。

坐在游泳池邊,開心比出勝利手勢,13歲曹同學,在戶外是游泳健將,但回到教室裡,她又變成盡責的小老師,偶爾還指導同學功課。

能動、能靜的她,卻在4月初向同學透露,媽媽在兒童節前夕,要帶著她一起燒炭結束生命,老師很震驚。曹同學學校主任陳雯英:「我當時有跟社會處講說,這個狀況應該滿緊急的,雖然家長聲稱(燒炭)是開玩笑的,但我看家長的樣子,不像開玩笑。」

學校主任惋惜自己救不了曹同學,因為4月2日早上,她跟同學說,媽媽買很多木炭回家,疑似要尋短,校方覺得事態嚴重,立刻通報社會處,但沒多久,媽媽就到學校,表明要帶走曹同學,當時校方一再挽留,甚至懇談將近2小時。

直到4點05分,媽媽堅持帶走女兒,4點10分,社工沒來,警察來了,但曹同學已經跟媽媽離開,重點就在這5分鐘,如果社工、警方早點到,攔下曹同學母親,悲劇不會發生。陳雯英:「(曹同學)一開始不想回家,我問她說,妳願意來老師家嗎?她立刻說願意。」

到了4月5日,曹同學沒有回到學校宿舍,4月7至13日,儘管社工三度探視,但都沒遇到人,只在門口留了訪視單就了事,直到17日,鄰居再度報警才破門而入,但為時已晚。

學校主任氣憤又無奈,她認為曹同學身處高風險家庭,應該列為24小時受保護對象,但事發前打113婦幼專線,對方卻要她改通報高風險家庭單位,互踢皮球。內政部長江宜樺:「可能清明的連續假日,可能我們的社工人員和警察在處理時,沒有用更大的警覺心。」

連內政部長都坦承,自殺防治通報不夠嚴謹、有漏洞,讓才13歲的曹小妹,無辜被剝奪生命。

◎珍惜生命,求助1995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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