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一名82歲的老先生,前年騎單車經過土城環河路時,遭到一名機車騎士追撞,當場倒地不起,緊急送醫後,雖然救回一命,卻成了植物人,機車騎士被依過失傷害遭到法院判刑,沒想到對方竟然反告老先生也涉及過失傷害;法院認為,老先生違規誤闖機車道,加上單車車尾並沒有裝設反光燈,因此判刑拘役30天,家屬不解,都被撞成了植物人,怎麼還被判刑。
土城城林橋下,機車在專用道上呼嘯而過,一名82歲的李姓老翁,因為誤闖和許姓機車騎士擦撞,李老先生雖然摔成植物人,到現在都還在護理之家,但對方堅持提出過失傷害告訴,李姓老翁最後也被法官判處,拘役30天。
法官會這麼判決,是因為車禍鑑定報告明白寫著,老翁沒有依照規定在自行車道行駛,加上反光設備欠缺,影響行車安全,車禍發生後,許姓機車騎士用手機拍下事故照片,還買老翁同款腳踏車現場模擬,證明老翁腳踏車沒有前後燈,和足夠的反光片,在黑暗中根本難以注意。
不過因為超速在前,許姓騎士也被判刑6個月;被撞成植物人還得面對刑責,家屬低調不願受訪,但內心感受不難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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