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台北一名黃姓男子騎車送報途中,遭英國籍商人林克穎開車撞死,家屬痛批,肇事駕駛從案發到現在沒有和家屬道歉,根本毫無悔意,下午首度召開偵查庭,林姓駕駛堅持不認罪,還用「遺憾」2個字代替對不起,更強調,沒有和死者家屬接觸,是因為外界一直攻擊他和女友,把他逼得太緊,以致於無法出面。
記者:「你想道歉嗎?」肇事駕駛林克穎:「我對這個事件感到非常遺憾,我感到非常遺憾。」
很遺憾,非常遺憾,重複了好幾次,就是不說「對不起」3個字,涉嫌在3月25日,撞死33歲黃姓男子的英國商人林克穎,下午到地檢署開庭,問到死者家屬對他案發後遲遲沒表達歉意的行為很感冒,急了,他把責任推給媒體。
林克穎:「上一次你們媒體在街上攻擊我,你是媒體記者 ,你們應該對台灣人民負責,我想和家屬聯繫,我很想,但是你們也攻擊我的女友。」
說被窮追猛打,才沒有辦法出面,和死者家屬有所聯繫,那麼一開始酒駕撞死人,逃離現場,事後女友還把肇事的賓士車送到車廠解體,買了機票企圖離台,又是誰的問題。記者:「為什麼你把車子賣給車廠解體?」林克穎:「如果你想訪問我,我不會回答,我不是開那台車的人。」記者:「誰是開車的人?」林克穎:「…」
堅持不肯認的態度,法庭内外始終如一,林克穎還是不認罪,也否認說過只願賠償1萬美金,相當於30多萬台幣的話,沒有做錯事的反省,家屬痛失親人之餘,也只能靠民代幫忙,請求包括黃姓死者父母的生活、醫療費用,大約2300的賠償,要肇事的林克穎付起該負的責任,也讓一向兼差、扛起家中經濟重擔的黃姓死者,能走得毫無牽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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