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女子在自家公寓養雞當寵物,沒想到在每天清晨,這隻雞常常高聲啼叫,鄰居不堪其擾,報警處理,警方依社維法,製造噪音、妨害安寧,開罰3000,女子不服提起抗告,最後遭法官駁回,必須繳交罰金。
籠子裡的3隻竹雞,吵得鄰居入眠,氣到除了報警,還一狀告上法院,飼主也滿是無奈。屋主:「雞的叫聲就是嘰呱呱、嘰呱呱,這樣子叫,說小聲,有時候很大聲,看牠那一天的心情吧!」
飼主說,雞已經養了8年,這2年才被鄰居控訴,為了不擾人,晚上就會把竹雞移到室內,蓋上黑布,但似乎沒啥效用。附近住戶:「那是雞叫聲,還是撞鐵架的聲音,我不知道,後面的人說的,常常有警察來,或許叫的很大聲,真的吵到他,但我沒有這個感受啊。」
個人觀感認知不同,法院最後認為,市區非農地,房屋間距近,竹雞的叫聲的確妨礙安寧,儘管許小姐不服,提出抗告,還是遭到駁回,判罰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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