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險公司擔任業務員的江女因積欠500多萬元的賭債,又因詐領公司款項被求償,江女透過網站認識葉男,詐取葉男金額總計50多萬元,葉男得知被騙提告,江女被判徒刑11個月。
根據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36歲的江女原本在保險公司擔任業務員,不過因詐取公司款項遭公司求償,因此離職,又因積欠500多萬的賭債,需錢孔急。
江女隱瞞有2段婚姻關係、育有2名子女的情形,在網站「愛情公寓」認識了葉男,向葉男稱自己單身,兩人進行交往,江女佯稱所任職的保險公司同事冒用她的名義,盜用公司公款新台幣60萬元,遭到波及;而為取得葉男信任,江女找來一名女子錄製影片指向江女借了200萬元,葉男信以為真,向銀行貨款28萬元匯給江女。
根據判決書的資料,葉男除了向銀行貸款匯錢給江女外,還曾先後多次匯款給江女,認為可以因此和江女進一步交往,不過後來葉男察覺有異,向江女任職的保險公司詢問才得知江女早已被解職,發覺上當被騙,因此提告。
法官審理此案時,江女對所涉案情自白不諱,加上銀行提款機監視器拍下的照片、存摺影本等證物,認為江女涉犯刑法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全案仍可上訴。(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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