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跌倒了該由誰負責?一名2歲男童先前到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內的展區參觀,結果不慎在場內跌倒,造成前額有「1.5公分撕裂傷」,家長氣得提起訴訟要求「國賠」近11萬元,但法官認定是孩童未遵守參觀注意事項,駁回告訴!
據《聯合新聞網》報導,一名2歲的李姓男童先前到科博館的「海底走秀互動區」參觀時,在場內追逐泡泡投影燈時不慎別倒,前額正巧撞上木造隔間突出的牆角,造成男童前額「1.5公分」撕裂傷,緊急送醫縫合,家長不滿認為館方未在凸出加裝防撞條或是防護設施,管理上有疏失,遂要求賠償醫療費9583元及精神賠償10萬元。
對此館方則回應,展區內的泡泡投影燈皆是慢慢移動,且牆角也坐過鈍化處理,正常情況下應不至於發生傷害,另外門口也有設置參觀注意事項標語,提醒參觀者「勿高聲喧嘩、推擠、奔跑」,但男童的家長卻未阻止其奔跑導致意外發生。
而此案經過台中簡易庭審理後,法官認為若男童以正常走路的方式參觀的話應該不會跌倒,且科博館已在展區註明參觀注意事項,因此駁回男童家長的國賠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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