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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控警打人!昏倒不住院 警調解反衝突

記者 謝孟潔 / 攝影 王興堂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10/03/22 20:35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有民眾投訴,他和朋友在3月20日當天參加阿妹演唱會,就在快結束的時候,朋友突然昏倒送醫,但是醫院卻要當事人住院,當事人認為只是昏倒、不肯住院,因此起了爭執,醫院報警處理,結果來的警察態度太差,雙方因此發生肢體衝突,他現在要控訴警察打人。

就像受虐般,王先生秀出左右手臂的瘀青,範圍一塊比一塊大,都快布滿整雙手,肩膀上也有傷痕,又紅又腫的,連耳朵後方也遭殃,怎麼會這樣?他說都是警察下的手。控訴人王先生:「警察把我拖在地上,然後強行銬住我的手以後,他們折我的手、踩我的頭,我不知道為什麼警察可以這樣對人。」

哭著指控警察打人,王先生拿出當時朋友拍攝的影片,指稱松山分局東社派出所3名員警把他壓制在地,不管朋友怎麼叫,警察就是執意將他銬上手銬。王先生友人:「警察在打人啊,警察在打人啊,他這樣會受傷。」

認為執法太超過,朋友多次溝通,警察也不放人,還堅持要把他帶回派出所。王先生:「我犯什麼法,我有權利知道。」

王先生友人:「等一下,警察先生,我們好好講好不好?好好講好不好?」

會有這些場面,王先生解釋,20日當天,他和朋友到小巨蛋看阿妹演唱會,可能是連續3天排隊沒有睡,將近10點演唱會還沒結束,朋友就昏倒送醫,認為醫院把朋友診斷成顱內出血太誇張,想安排轉院,情緒激動惹來警察,也替自己招惹妨害公務的官司。控訴人王先生:「他們不可以對任何一個人這樣子,我們沒有犯法,我們只是去關心朋友。」

認為人民保母不該這樣對待,在急診室外想關心朋友的人,也感覺被欺負,王先生打算提傷害告訴,捍衛自身權益,松山分局則回應執法沒疏失,一切交給司法處理。

◎畫面王先生提供

#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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