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前苗栗一名婦人在池塘溺斃,當時她的丈夫還不斷哭喊,妻子是意外落水,事發當時,他曾試圖救妻子上岸,但整起案件經過調查,發現余姓男子在案發前2個月,突然替妻子投保600萬元的意外險和壽險,加上驗屍報告顯示,死者口鼻有被人摀住的傷痕,認定丈夫為財殺妻,昨天苗栗地院以泯滅人性,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
釣魚池塘裡,丈夫抱著妻子的屍體,一臉哀戚,6年前他跟消防隊員說,太太不小心跌進水池溺斃,他想救卻來不及,情深意重的感人畫面,令人為之動容,但卻是他企圖掩蓋殺人事實的假象。
苗檢主任檢察官林李嘉(2010.10.6):「被告他因為積欠卡債還有車貸,有26萬元,健保費也積欠16萬多元。」
當時男子向警方供稱,他和妻子2人失足落水,因為自己抱住樹幹才撿回一命,經過檢方初步勘驗,也認定是意外,但死者的姊姊卻懷疑事情並不單純,因為積欠大筆債務的余姓嫌犯,在事發前2個月,先幫太太投保了600萬元意外險。
死者姐姐(2010.10.6):「他跟妹妹已經分居10年了,他在短期的時間內幫她買意外險,這是很不尋常的。」
經過高檢署重新判讀驗屍報告,認定死者是強迫性溺水,研判她是被人摀住口鼻,加工死亡,儘管男子始終否認殺妻,但2次測謊都沒過,檢方還是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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