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44歲林姓男子,他結識已婚陳姓人妻進而交往,之後要求對方離婚。陳女想結束這段情提出分手,林男心有不甘約對方到住處談判,讓陳女喝下摻有FM2的飲料後,趁對方昏迷時將她從6樓陽台推下身亡。法院一審依殺人罪判他14年徒刑,案件上訴高院,法官認為林男手段兇殘,改判無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法院判決指出,44歲的林男和51歲的陳女,因為裝潢業務的合作而認識,林男明知對方已婚,但還是對陳女展開追求,雙方進而發展婚外情。交往期間,男方曾多次要求女方離婚,但對方不願意,彼此常發生爭執,讓女方決定放手這段感情。
林男得知後心有不甘,於2014年6月17日約在住處談判;當天下午4點左右,陳女被發現倒臥在大樓的1樓草坪上,當場已無生命跡象,送醫後仍宣告不治。警方偵辦後,起初以為只是單純的墜樓意外,不料院方卻檢測出陳女的血液內,含有FM2安眠藥成分,加上身上有多處瘀傷和挫傷,懷疑生前恐遭人毆打。
檢警調查之後,認為林男涉有重嫌,將他逮捕移送。林男辯稱陳女驗出的FM2反應和他無關,加上當時有證人看到陳女站在陽台,證實他並未迷昏對方;林男更稱說當時自己也喝酒,根本無力高舉對方拋下樓。
法院審理後認為,陳女無輕生動機,也無其他受虐家暴的紀錄,認定是林男不滿陳女提出分手後,對她拳打腳踢;並在飲料內摻入FM2的迷藥讓陳女喝下,趁陳女昏迷後將她從6樓陽台推下身亡,一審法院判他14年徒刑;高院審理後認為林男手段兇殘,改判他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