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警察局長陳嘉昌就任後,提出不少警政新措施,而最近又擬出「微電影比賽」計畫,要求台北市各分局、各大隊成立「微電影製作小組」,討論出拍攝與警察相關的微電影,是要預防犯罪,而內容根據瀏覽數等進行評比,還訂出要是做不好的要記申誡,計畫推出後引發不少基層議論!
處理緊繃人群,面對陳抗,基層員警站上第一線,不顧安危直衝追緝通緝犯,還有臨檢、查訪、幫民眾找遺失物,警察工作真的好忙,現在還可能多了一項勤務,當起導演拍微電影。
在鏡頭前你一言我一語,呈現警察新形象,這是中正一分局拍出的微電影宣傳廣告,宣傳的「新式無線電」,當然拍的好可以宣傳,但現在,台北市警局說出政策拍不好可能要懲處。
一張公文下來,寫著預防犯罪「微電影比賽」,目的是要宣揚預防犯罪理念,但是看看排名,有名次的每個都有嘉獎,連長官都有,但是未達70分承辦人要懲處,而沒有60分懲處承辦人之外,承辦長官也要罰,難道拍電影有這麼重要嗎?
民眾:「他們自己事情已經很忙很累,所以他們不應該分擔額外責任,他們做好自己的東西,本身就已經提升他們形象。」
民眾:「如果說這幾位警察被調整出來,是不是職務內容就要調整。」
其實台北市警局長陳嘉昌上任前,在高雄就常拍攝「宣傳電影」,這模式也跟著他要搬來台北,但像微電影,以台北市來說,中山分局、中正一分局、內湖分局都有拍過,讓警察有不同形象。
只是要列出懲處似乎太為難,事後市警局為了澄清,還請各分局在媒體群組po上「新聞稿」,表示「只是草書沒定案」,是要發下去「討論看看」,但要是真定案了,員警在抓人「閒暇之餘」,可要努力拍電影,不然小心可能會被記上申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