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1名婦人三不五時就打110報案,說樓上很吵、有噪音,有時換個說法,聲稱樓上有色情按摩,但問題是他樓上「根本沒住人」,光是今年9月10月,員警因為她的報案,去了16次現場,根本疲於奔命,有時甚至就連凌晨12點,她也亂打110報案,已經違反社維法,最重可罰1萬2千元罰款!
獲報有民眾打110報案,指控樓上鄰居太吵,警察實際上門。
屋內似乎沒有人,但就是這1戶,常被指控有噪音,居民說,這都是樓下1名女子三不五時就會報案,警察根本是被迫常常來查看。
附近居民:「有時候是白天(報案)有時候晚上,但這1戶明明就沒有住人,我們大家都知道啊!」
警察早上來、晚上也來,居民說,報案的是樓下1名年約30歲租屋族,她住在公寓7樓,每次報案都說8樓有聲音很吵,要求警察上門開單處理,只是警察每每到場,報案人卻避不見面,員警為求慎重,還是會上樓查訪,詢問附近居民才得知8樓根本沒住人。
附近居民表示:「有跟房東反映要出來解決問題,看是不要租給她還是怎麼樣,因為已經影響到其他住戶。」
沒辦法阻止這名女子亂報案,但攤開紀錄,她今年8月打了3通,8月21日下午,前後只差1分鐘就報案2次,9月變本加厲多達8通,就連凌晨12點38分、晚上8點50分,還有10月8日的凌晨下午都有報案紀錄,警察根本疲於奔命。
勤指中心:「勤務中心員警,您好。」
民眾只要打110,勤指單位會立刻通報轄區警力,前往了解,這回遇到像這樣的住戶,亂打110報案,如果勸阻不聽,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最重處3天以下拘留,或是最高1萬2千元罰款。
但實際上,很多警察寧可白跑一場,也不會追究亂報案的民眾,只希望他們別再濫用社會資源,影響到其他真的需要警察救助的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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