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他惡意逼車!日前,李姓男子開車要去基隆找朋友,卻在國道一號,接近汐止高架路段,碰到一名駕駛,疑似不滿被害人開車太慢,惡意逼車、緊急煞車,還蛇行,事後被害人提供警方影片,檢舉對方開車行為,國道警赫然發現,同輛車,駕駛也曾經危險開車,這回將開罰車主,最重2萬4千元的罰單!
開在國道上,一旁轎車突然變換車道,往右急切,兩車差點發生擦撞,嚇得李姓駕駛趕緊放慢速度,禮讓對方。原以為沒事了,沒想到車主又繞回駕駛前方等待機會,先是左右搖擺危險蛇行,緊接著一個緊急煞車,故意逼車的行為,全被行程記錄器拍下。
開的好好的怎麼會有人這麼惡劣,事情發生在兩個月前,29歲的李姓駕駛行經國道1號汐止高架橋,準備去基隆辦事情,逼車駕駛疑似不滿他開車開太慢,惡意超車還刻意放慢速度。
警方事後接獲檢舉追查,惡劣逼車的駕駛8月份才被檢舉開罰1萬8,9月份,駕駛沒有記取教訓,這樣逼車蛇行還突然減速,這次直接開罰2萬4,吊扣牌照3個月。
國道第一公路警察大隊巡官朱啟東:「該部黑色休旅車開在李姓駕駛車前,蛇行變換車道,放慢速度揚長而去。」
除了危險駕駛,如果駕駛罵髒話也涉嫌兩年以下的恐嚇罪,逼車導致發生嚴重車禍,讓其他駕駛重傷甚至死亡,更可能觸犯刑法公共危險、傷害罪,最重可能判7年徒刑。
就因為高速公路上,車速都很快,惡意逼車影響交通安全,去年,1月到11月國道警方加強取締逼車駕駛,總共開罰270名駕駛,其中惡意逼車有142件,減速急煞或是故意停車有89件,國道砸車追撞,也有將近40件。
像這樣暗夜裡,民眾在時速破百的高速公路遇到惡劣駕駛,可以拿著行車記錄器,上傳國道警察局的檢舉專區,或是直接通報員警,派偵防車攔查,駕駛記得千萬別和對方起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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