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民眾自己違停被開罰後,還拍下一旁並排停在人行道的警用機車,抱怨「民眾就要被開單?到底開單標準?」事後便將照片PO上網抱怨,質疑質疑相關單位大小眼。
台北市萬華分局旁一棟大樓,有民眾看到停了整排警用機車,就一起停,沒想到他被開單,但警車卻沒事。這讓原PO在臉書粉絲團「爆料公社」貼出抱怨文,他強調自己是停在非警用停車區,靠大樓紅線內的水泥地空間,是分局旁的一般大樓門口,地上周邊無設立任何禁止停車告示,民眾會把機車停上非騎樓的人行道上,且此人行道不是行人經過用,沒想到還是無奈受罰。
此外!他還說警用機車常常停一排,附近居民跟著停卻被開單,原因還不同,一張至少600元,質疑一個沒設禁止停車,且非警用的一般空地,警用機車能停,民眾卻不行?徵詢網友如何投訴及警查「開單標準?」
貼文一岀,網友大多一面倒譴責「紅線內外不能停車」、「自己違規在那邊想討拍」、「你打110時警察還要先去找停車位再到現場?」、「警用區了,還違停」、「警用機車是停在畫白線的位置上,原po是停在劃有紅線的位置上當然是違規停車啊!」
據悉,對此台北市停管處也澄清,因為人行道本來就禁止停車,但是警備車、公務車、禮賓車等特種車輛,在值勤時停放,則不在規範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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