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龍井路段昨天發生拖板車撞小轎車車禍,造成一家三口死亡,承辦此案的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今天中午訊問肇事司機東姓男子,訊後檢察官諭令新台幣15萬元交保。
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漢強指出,目前全案朝業務過失致死罪的方向偵辦。
國道三號北上189公里龍井路段昨天下午發生重大車禍,一輛載滿鋼材的拖板車疑似爆胎失控,先從南下方向車道穿越分隔島,再撞上一輛行駛在北上車道的小轎車,駕駛小轎車的41歲林姓男子以及妻子張姓女子、7個月大的女兒都傷重不治,國道三號龍井路段昨天下午也一度受阻。
林漢強說,承辦此案的檢察官和法醫先前往彰化市立殯儀館以及台中光田綜合醫院沙鹿總院,相驗林姓男子等3人的遺體,確認3人死因都是顱骨骨折,顱腦損傷致死,緊接著回到地檢署訊問肇事的東姓男子,中午諭令15萬元交保。(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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