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30多歲的凃姓男子對身材豐腴的「厚片系女孩」情有獨鍾,竟於今年4月和5月間多次在台北捷運利用上班時間,趁著人潮擁擠時用下體對2名女子磨蹭猥褻。凃男到案後否認犯行,辯稱自己是「不小心碰到」,並非故意性騷擾,但檢方認定他涉有重嫌,最後仍依《性騷擾防治法》起訴將其起訴。
檢警調查,凃男外表看似斯文,平時西裝筆挺還戴著粗框眼鏡;不過,他卻涉嫌於今年4月到5月間趁著上午通勤時間人潮眾多時,在板南線車廂內用下體磨蹭2名被害人;其中一名女子證稱,自己遭到犯嫌騷擾2次,起初認為對方是因為人多才不小心撞到,雖然心裡不舒服也並未深究,但仍有查看男子長相。
沒想到,該名被害人約一周後到同一站搭乘捷運,卻又遭到凃男用下體「硬物」頂住臀部,且當時車廂內並不擁擠,加上她曾試圖左右移動擺脫,但對方卻還是如影隨行,讓被害女子確定自己遇上癡漢,下車後趕緊通報捷運警察逮人。不過,凃男到案後失口否認犯行,堅稱是不小心碰到,絕對沒有做出騷擾行為。
為了釐清真相,檢警調閱捷運月台監視器畫面,發現凃男長時間在站內徘迴逗留,因此推測他有可能是先在月台物色下手目標,且犯嫌確實有疑似尾隨2名被害人的行為,加上被害人指證歷歷,因此不採信涂男辯詞,日前偵結後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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